邵陽新聞網訊 7月6日,邵陽市召開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開工推進工作會。會議分析了邵陽市易地扶貧搬遷的形勢、任務,就加快推進邵陽市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建設,確保如期完成全年易地扶貧搬遷目標任務等問題進行探討。
根據規(guī)劃,全市今年將實施18924人搬遷,相當于我市”十二五”期間的搬遷規(guī)模,最近省核定我市“十三五”期間實施99026人搬遷。
【相關閱讀】
什么是易地搬遷扶貧?
易地搬遷扶貧,是指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(qū)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(qū),并通過改善安置區(qū)的生產生活條件、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,幫助搬遷人口逐步脫貧致富。
有一部分貧困人口,他們居住在深山地區(qū)、荒漠化地區(qū)、地方病多發(fā)地區(qū)??傊?,不具備基本發(fā)展條件。
還有一部分貧困人口,他們居住在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脆弱、限制或禁止開發(fā)地區(qū),常常發(fā)生地震、泥石流、滑坡等地質災害。
2015年11月底,習近平總書記發(fā)表重要講話,提出實施“五個一批”工程。其中,易地搬遷就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。
易地扶貧搬遷有哪些補助?
按照“保障基本”的原則,中央和省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(宅基地嚴格按當地標準執(zhí)行)。
同時,根據搬遷戶的實際需要,給各縣適當的自主權,明確搬入地在縣城及縣城以下鄉(xiāng)鎮(zhèn)和農村的,每戶在人均25平方米的基礎上可以自建不超過25平方米的住房,增加面積部分按實際建設成本由農戶自行承擔費用,不享受補助。
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最低補助標準為800元每平方米。具體補助標準由各縣(市、區(qū))制定,報省及市州備案。各縣(市、區(qū))在制定補助標準時,必須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得出,防止因搬遷加重貧困農戶負擔,加大脫貧難度。
其中,集中安置可由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統一建房或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;也可以將住房建設資金直接補助給搬遷戶,由搬遷戶按統一規(guī)劃、規(guī)定的設計圖紙自行建設。分散安置可由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購買房屋分配給搬遷戶,也可以將資金直接補助給搬遷戶,由搬遷戶自行購房或建設房屋。
具體采取何種補助方式,由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征求搬遷戶意見后確定,并在搬遷協議中明確。